承上文,有網友來信提及,秦暉教授文章內的兩張關連表(描述各種主義的相對位置)格式錯置,今斗膽代補如下:
說明:本分類方式出自 John Blundell 和 Brian Gosschalk "Beyond Left and Right: The New Politics of Britain" 一書;兩位學者觀察英美民主政治發展史,將已存在的社會和政治態度粗略分為四類:
倫理管制+經濟自由→「新保守主義」 (例:美國福音教派、英國保守黨)倫理自由+經濟管制→「社會民主主義」(例:法蘭西左派國、北歐產油國)倫理管制+經濟管制→「威權主義」 (*) 倫理自由+經濟自由→「自由人主義」 (例:海耶克、史蒂格勒、傅利曼)
*演變路徑:集體主義 Collectivism →威權主義 Authoritarianism →極權主義 Totalitarianism
政治和經濟的集體主義要求個人臣服於社群,將個人為社群服務(和犧牲)視為一種美德與律令。然而只有單純的德行約束,並不能保證個人願意為社群放棄自身權利;因此實踐上,集體主義或多或少必須走向威權,倚賴「合法的暴力」規制個體。
而極權主義即是威權主義達到邏輯和實體的頂點——集體組織(國家、政府或政黨)的執掌者擁有絕對權力,對個體近乎完全掌控。觀乎從墨索里尼、希特勒,以及史達林、毛澤東……等等實踐馬克思—列寧主義的前共產國家,即便馬列哲學初衷如何仁義道德,但實驗結果,我們不得不承認馬列政治體制與納粹(國家社會主義)實在是哥倆好一對寶啊!
That's what we call "The Road to Serfdom!"